笑林广记 · 殊稟部 · 公有领域原文

呆算

一人家費純用紋銀,或勸以傾銷八九色雜用,當有便宜。其人取元寶一錠,托熔八成。或素知其呆也,止傾四十兩付之,而利其餘。其人問:「元寶五十兩,為何反傾四十?」答曰:「五八得四十。」其人遽曰:「吾為公誤矣,用此等銀反無便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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