笑林广记 · 殊稟部 · 公有领域原文

緩踱

一人善踱,行步甚遲。日將晡矣,巡夜者於城外見之,問以何往,曰:「欲至府前。」巡夜者即指犯夜,擒捉送官。其人辯曰:「天色甚早,何為犯夜?」曰:「你如此踱法,踱至府前,極早也是二更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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