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不语 · 卷23 · 公有领域原文

芜湖朱生

芜湖监生朱某,家富而啬,待奴仆尤苛。捐州牧入都,路出荏平,以一二文之微,痛笞其奴。奴怀恨,夜伺其睡,持所用锡溺壶击其顶门,脑裂而死。店主告官,置奴于法。

后十年,芜湖赵孝廉会试,误投此店,灯下见赤身披血而立者曰:「我朱某也,欲有所求。」赵曰:「汝奴凌迟,汝冤已雪,汝复何求?」曰:「穷极求救。」曰:「汝身虽亡,汝家大富,汝虽为鬼,不合苦穷。」曰:「我死后方知,生前所有银钱,一丝不能带到阴间。奈阴间需用更甚于阳间,我客死于此,两手空空,为群鬼所不齿。公念故人之谊,烧些纸钱与我,以便与群鬼争雄。」问:「何不归?」曰:「凡人某处生,某处死,天曹都有定簿,非有大福力超度者,不能来往自如。横死者,阴司设阑干神严束之,故不能还故乡。」问:「纸钱纸也,阴司何所用之?」曰:「公此问误矣!阳间真钱亦铜也,饥不可食,寒不可衣,亦无所用,不过习俗所尚,人鬼自趋之耳。」言毕不见。赵哀之,为焚纸镪五千而行。

出处:维基文库(公有领域)